本文主要是介绍C#事件演示程序2)——写事件的三点注意,以及常用的事件处理模型,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今天又思考了一下C#的事件处理。
如果在一个类A中定义一个事件,在类B中触发事件,然后让订阅了类A的事件的类C执行对应的方法,该怎么办?
我试了一下,竟然不能执行:



























































郁闷了半天,才终于弄清楚。原来原来我对C#的事件处理机制也仅仅是一知半解,不甚清楚。
首先,定义事件的类,其定义的事件激活函数一般应该是非静态的(能否静态再研究),这就要求在外部触发事件,肯定首先要拿到该对象的实例。然后,对事件的注册是注册某个对象的事件,还有,就是包含处理动作的类一定要被加载,不然会找不到该类的。以上三点是写C#的事件非常容易倏忽的地方。但以上例子都注意了,怎么还是不行呢?原因很简单,注册针对的对象和被触发事件的对象不是一个对象!
所以,如果要实现目的,一般应该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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