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范畴论4 范畴的定义

2024-06-24 13:04
文章标签 定义 通俗 范畴

本文主要是介绍通俗范畴论4 范畴的定义,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注:由于CSDN无法显示本文章源文件的公式,因此部分下标、字母花体、箭头表示可能会不正常,请读者谅解

范畴的正式定义

上一节我们在没有引入范畴这个数学概念的情况下,直接体验了一个“苹果1”范畴,建立了一个对范畴的直观。本节我们正式学习范畴的定义和基本性质。

一个范畴(Category) C𝐶,由以下部分组成:

  • 数据:

    • 对象(Objects):包含若干个对象(Objects),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聚集(Collection),这个聚集记为 ob(C)𝑜𝑏(𝐶)

    • 态射(morphisms):对于对象 A,B∈ob(C)𝐴,𝐵∈𝑜𝑏(𝐶),有一个态射构成的聚集 C(A,B)𝐶(𝐴,𝐵) 包含了 从 A𝐴 到 B𝐵 的所有态射 a→b𝑎→𝑏

  • 结构:

    • 恒等态射(identities):对于任何对象 A∈ob(C)𝐴∈𝑜𝑏(𝐶),都有一个恒等态射 A−→−IdAA𝐴→𝐼𝑑𝐴𝐴

    • 复合(composition):对于任何箭头 A→fB→gC𝐴→𝑓𝐵→𝑔𝐶,总有一个复合箭头 A−→−g∘fC𝐴→𝑔∘𝑓𝐶

  • 性质:

    • 单位律(Unit Laws):对于任何态射 A→fB𝐴→𝑓𝐵,总有:f∘IdA=f=IdB∘f𝑓∘𝐼𝑑𝐴=𝑓=𝐼𝑑𝐵∘𝑓

    • 结合律(Associativity):对于任何态射 A→fB→gC→hD𝐴→𝑓𝐵→𝑔𝐶→ℎ𝐷,总有 (h∘g)∘f=h∘(g∘f)(ℎ∘𝑔)∘𝑓=ℎ∘(𝑔∘𝑓)

范畴定义涉及的名字

在不同的书中,范畴定义的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含义总是一样的。我们先来看名字。

在定义中,给某个范畴取了一个名字 C𝐶,这个符号是花写的大写C,这可能让您不太习惯,但是这样写,从视觉上就和普通的大写区分开来了。在定义里我们看到,对象也是用大写字母,A、B等,因为显示不同,您可以很容易区分,花写的是范畴,非花写的是一个范畴里面的对象。所以,如果你要用大写的C表示一个对象,那么,范畴的名称你可以用一个别的花写大写字母,例如:F𝐹。

然后,我们看态射,态射就是前述的箭头,它的符号表示一般用小写字母,f、g、h 等,这样就不容易和对象混起来,因为对象是大写字母。

对于恒等态射,因为每个对象都有一个唯一的恒等态射,因此我们要标记是哪个对象的恒等态射,因此名字有个下标,例如对于对象 X,则表示为 IdX。

然后是箭头的复合,即连续的箭头,可以组成一个更长的箭头,复合这个操作,我们用 ∘∘ 表示,例如 g∘f𝑔∘𝑓,有时写起来比较麻烦,我们会直接写为 gf。

注意这些名字的取法,对于范畴定义本身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不同书中名字可能不同,显示形式也可能有所差别,但是C无论花不花写,C就是C。当然,一个好的显示形式,可以在阅读的时候方便区分,例如:

A∈D𝐴∈𝐷 就容易混,而 A∈D𝐴∈𝐷,就不容易混,A是对象,D是范畴。

当然如果觉得花写麻烦,只用普通写法也行,在阅读或书写时,自己注意区分不同字母指代的含义就行。

范畴的表示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例子,一个范畴 C𝐶,有三个对象:A、B、C,A 态射 B,B 态射 C,C 态射 A。那么我们可以得到范畴的代数表示和有向图表示。

范畴的代数表示

C𝐶 由如下部分构成:

  • 对象:ob(C)𝑜𝑏(𝐶) = {A, B, C}

  • 恒等态射:C(A,A)𝐶(𝐴,𝐴)= {IdA}、C(B,B)𝐶(𝐵,𝐵)= {IdB}、C(C,C)𝐶(𝐶,𝐶)= {IdC}

  • 对象间态射:

    C(A,B)𝐶(𝐴,𝐵)= {f}

    C(B,C)𝐶(𝐵,𝐶)= {g}

    C(C,A)𝐶(𝐶,𝐴)= {h}

    C(A,C)𝐶(𝐴,𝐶)= {g∘f}

    C(B,A)𝐶(𝐵,𝐴)= {h∘g}

    C(C,B)𝐶(𝐶,𝐵)= {f∘h}

范畴的有向图表示

C𝐶 用有向图来进行表示:

Diagram

聚集(Collection)

在上述定义中,ob(C)𝑜𝑏(𝐶) 指一个范畴里面的所有对象构成的一个东西,C(A,B)𝐶(𝐴,𝐵) 指从对象A到对象B的所有态射构成的一个东西,也就是所有箭头构成的一个东西。我们只是给它们取了一个名字而已。

但是您可能会问,如果把对象和态射看成集合的元素,那 ob(C)𝑜𝑏(𝐶) 不就是由所有对象构成的一个集合,而 C(A,B)𝐶(𝐴,𝐵) 不就是由对象A到对象B的所有态射构成的集合么?为什么要用聚集(Collection)这个名字?

因为如果有一个范畴,它的对象是所有的集合,那么,这个包含所有集合的东西,不能是一个集合,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我们做下思想实验,朴素集合论规定一个集合不能包含自己。但在这个实验中,我们考虑两种情况,集合可以包含自己以及集合不能包含自己。

首先考虑一个集合可以包含自己,把所有集合放到一起,构成一个集合A,因为A是刚刚才构建好的,它还没在A里面,根据A的定义,我们的集合A应该包含所有的集合,因此我们还得把A也放到集合A里面,这样就得到了集合B,嗯,这下应该OK了,但是,我们刚得到的这个集合B没在集合B里面,所以我们还得把集合B,放到集合B里面,这样就陷入了循环。

也许你会想,那定义集合为不能包含自己,不就行了?那么我们考虑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所构成的集合A。集合A如果不包含自己,那么按照定义,它就得包含自己,如果它包含自己,那么它就违背了集合的定义,即,集合不能包含自己。

范畴论中的一个范畴,它包含的所有对象所构成的聚集ob(C)𝑜𝑏(𝐶)可以很“大”,比如包含所有的集合,每个集合是一个对象,而因为这所有对象构成的东西叫做聚集(Collection),聚集不算所有集合中的一个,这样就避免了罗素悖论。

在范畴论的定义中,使用聚集这个概念,准确描述了“把所有对象放到一起”,或“把所有从A到B的箭头放到一起”这个意思,范畴论的定义仅需要这个。这个聚集,比集合的要求少,它不必满足集合论的公理,同时,也不必具有集合论的所有运算,例如:交集、并集,甚至幂集等。这样,从定义的角度看,依赖最少,就说范畴的定义,不依赖于集合的定义,只依赖于一个大家都公认的概念,即我们可以把若干个东西放到一起,这个东西可以取个名字,叫做——聚集。

态射及其性质

态射含义初探

什么是态射?这是每一个学习范畴论学习者都会问的问题。好在我们之前学习了一些具体例子,所以,简单说,态射就是箭头,而箭头表示一种对应(Mapping),因此,态射就是一种对应,即将一个东西对应到一个东西。在范畴论里就是将一个对象对应到一个对象。态射与箭头在范畴论里是同义词,表示一个意思,即对应。

无损对应

丈夫妻子范畴

Figure 1. 丈夫妻子范畴

如上图所示,其中一个态射表示丈夫对应妻子,另一个态射表示妻子对应丈夫,显然这种对应只是表明了丈夫和妻子的关系,不会影响丈夫或妻子。

有损对应

有损对应也是一种对应,但是是一种特殊的对应,如下图所示:

金矿石范畴

Figure 2. 金矿石范畴

我们让上图的金矿石对象,携带一块真的金矿石A,然后沿着箭头向右走,最后,我们发现,金矿石A变成了一个金币,取个名字叫做金币A,具体说就是:金矿石A首先变成了金子A,然后变成了金币A。这看起来不是对应啊。

但是写为如下形式,就了然了:

原来的金矿石A对应冶炼后得到的金子A,冶炼后的金子A对应将其铸造后的金币A。因此,这仍然是一种对应,只是在对应的过程中,对象携带的信息发生了变化:

  • 一开始金矿石对象携带着金矿石A

  • 经过冶炼,金矿石对象不再携带金矿石A,但金子对象携带着金子A

  • 经过铸造,金币对象携带者金币A,而金子对象不再携带着金子A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这个例子我们让范畴携带一个数学对象:

整数加1范畴

Figure 3. 整数加1范畴

假设上述范畴携带一个具体数字的信息,比如10,那么每次走“加1”这个箭头,这个具体数字都会加1。

从直观上讲,上述两例,是一个东西变成了一个东西,即变换(transform),变换是对应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变换改变了对象携带的信息,因此我们称为有损对应。无损对应和有损对应只是两个名字,方便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对应的含义。

在其他书中,也许会这么说:态射的含义一般是映射和变换,那么即是指无损对应和有损对应。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范畴对象,例如上面例子的金矿石和整数,它们指代的是金矿石和整数这两个概念,无论携带不携带具体信息,例如携带金矿石A或整数10,金矿石和整数这两个对象,作为范畴里面的实体,始终存在,不依赖于任何具体的金矿石或具体的整数。

态射的性质

一个范畴所包含的态射往往是非常丰富的,就说会有很多很多箭头,我们往往只画出我们关心的那些箭头,其他没有画出的默认存在。因此,为了之后的示意图简洁,我们约定,恒等箭头默认存在但是可以不画出,对于画出的箭头,可以给定具体名字,也可以不给定。对于示意图无关紧要的箭头,可以不画出。

复合

复合就是首尾相连的两个态射,或一个态射,可以构成一个新的态射。为叙述方便,因为态射和箭头在范畴论中是同义词,因此我们将混用这两种说法。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箭头的复合是范畴的一种要求,并不是箭头的自然性质。如下图所示:

非态射箭头

Figure 4. 非态射箭头

如上图所示,张三是李四的朋友,李四是王五的朋友,并不能推出张三是王五的朋友。因此我们不能画出张三到王五的箭头,从而上图不是一个范畴。

在范畴论中,我们要求,首尾相连的箭头,必须能够复合,凡是范畴论的态射,都必须可复合。如下图所示:

态射的复合

Figure 5. 态射的复合

如上图所示,A、B、C、D 分别由箭头f、g、h连接,于是我们立即得到:g∘f、h∘g和h∘g∘f三个箭头,在图中用虚线标出。g∘f念作 g复合f

你可以把复合看作是态射的一种运算,凡首尾相接的任何两个箭头g和h,总可以进行h∘g的运算。这里注意一下写法:

参照上图,按照图中的箭头方向,是f然后g,但是f和g的复合,写为g∘f,表示先走f,然后接着走g,为什么要倒着写呢?如果我们写为嵌套形式就清楚了:g(f),小括号先运算所以先走f,然后再走g,这个顺序恰好与g∘f的字母顺序一致。因此,你也可以把g∘f念作 g括f 或 g圈f,这样先后顺序就不会搞混。

有趣的是,如果箭头g自身首尾相接,则可以自身复合,得到新箭头g∘g,这个箭头还可以再次复合g,变成g∘g∘g,如此不断复合,可以得到无限多的箭头!

最后,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要规定箭头为可复合呢?这是因为范畴论非常关注可组合性,即通过箭头的复合,我们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对应或变换,从而建立一个强大的系统。如果箭头不能复合,或者不总是能复合,则这个系统的可组合性就会大打折扣,不是那么好操作了。因此范畴规定,箭头必须可复合,即箭头必须是个足够“友好”的箭头。

结合律

如果把箭头的复合看成运算,那么它是否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呢?

首先,态射复合不满足交换律,g∘f ≠ f∘g,如下图所示:

态射的复合

Figure 6. 态射的复合

观察上图,你会发现,f∘g,就是先从B走到C,再A走到B,完全连不起来,因此态射的复合必须保序,所以不满足交换律。

分配律指的是,对于两种运算,例如 "⋅" 和 "+" (注意这里点和加指两种特定的运算,不是数字的加和乘),若满足:a⋅(b+c)=(a⋅b)(a⋅c) 和 (a+b)⋅c=(a⋅c)(b⋅c),则 "⋅" 对 "+" 满足分配律。因为我们的态射只有一个运算,那就是复合运算,所以无须考虑。

最后我们看结合律,范畴论要求,态射必须满足结合律,如下图所示:

态射的结合律

Figure 7. 态射的结合律

范畴论要求:(h∘g)∘f=h∘(g∘f),我们考察一个旅行范畴:

旅行范畴

Figure 8. 旅行范畴

如上图所示,箭头的复合,就是将旅行的两步,看作一步,可以是前两步看作一步,也可以是后两步看作一步。这是自然的,态射的结合律非常直观。

因此,态射的结合律,是这种直观的公理化,即,对于任何态射 A→fB→gC→hD𝐴→𝑓𝐵→𝑔𝐶→ℎ𝐷,总有 (h∘g)∘f=h∘(g∘f)(ℎ∘𝑔)∘𝑓=ℎ∘(𝑔∘𝑓)。

对象及其性质

对象

如前所述,每个对象都必须有一个恒等态射。

如果仔细观察范畴论对对象的定义,除了这条要求,就没有别的要求了。如果我们把范畴看成是承载信息的一个载体,那么因为我们对对象除了恒等态射没有别的规定,因此该对象也不必承担特定的信息承载义务,所以对象单独拿出来,不考虑恒等态射,则它可以没有(内部)结构。

在范畴论中,对象是箭头的起点和终点,箭头通过对象标定的这些起点和终点进行连接。这是范畴论中对象的主要作用,甚至是唯一作用。即:可以把范畴看成是一个箭头的聚集,箭头的起点和终点是对象,对象可以看成点的聚集,点不包含任何信息。

恒等态射的性质

单位律

我们前面学习恒等态射时,说恒等态射是一个从对象出发,指向对象自己,不做任何其他操作的箭头。这是一种自然语言描述。我们看范畴定义中恒等态射的性质:

单位律(Unit Laws):对于任何态射 A→fB𝐴→𝑓𝐵,总有:f∘IdA=f=IdB∘f𝑓∘𝐼𝑑𝐴=𝑓=𝐼𝑑𝐵∘𝑓

恒等态射的性质

Figure 9. 恒等态射的性质

如上图所示,按照单位律,我们有:

对任何态射 A→fB𝐴→𝑓𝐵,总有:f∘IdA=f=IdB∘f𝑓∘𝐼𝑑𝐴=𝑓=𝐼𝑑𝐵∘𝑓

对任何态射 A→gC𝐴→𝑔𝐶,总有:g∘IdA=g=IdC∘g𝑔∘𝐼𝑑𝐴=𝑔=𝐼𝑑𝐶∘𝑔

... ...

这是说个什么意思?

就是说恒等箭头和任何其他箭头的复合,不会对复合结果产生影响,或者说,复合恒等箭头总是恒等于不复合恒等箭头。

恒等态射就像乘法中的1,1乘以任何数都是任何数,任何数乘以1都是任何数。

恒等态射就像加法中的0,0加任何数都是任何数,任何数加0都是任何数。

恒等箭头的验证

我们反过来考虑这一问题,比如,我们得到一个态射I,如何验证它是不是恒等态射呢?

恒等态射的性质

Figure 10. 恒等态射的性质

我们把任何指向B的态射(包括I),用I复合,即:I∘f,看它是不是等于f,即,检测:I∘f=f;

同时,对于任何从B发出的箭头g(包括I),我们用它来复合I,即g∘I,看它是不是等于g,即:检测:g∘I=g;

如果对于任何指向B和从B发出的态射,检测都通过,则I就是恒等态射!这反映了范畴论典型的外部观点,即我们不看f、g 和 I 具体含义如何。对于I来说,如果它参加复合和不参加复合,效果一样,那么它就是恒等态射。

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上述描述的任何指向和发出的态射,指的是任何可能的指向和发出的态射。即,检测时必须考虑所有进入B和从B发出的所有可能的态射,包括被检测的态射自身(它既是指向B的态射,又是从B发出的态射)。这相当于说:把所有可能的检测都做一遍,如果检测成功,则I就是恒等态射。

所有可能的态射是个什么意思?我们考虑两个集合A、B,则可以定义A、B之间的函数。如果我们把集合A、B看作一个范畴中的两个对象,从A到B和从B到A的函数看成两个对象之间的态射,则所有可能的态射就是集合A、B之间所有可能定义的函数。

通常,在范畴论中我们不用去验证一个箭头是不是恒等箭头,因为对于任何对象,恒等箭头就是从一个对象出发,返回该对象的什么其他操作都不做的箭头。

但是这个恒等箭头的验证却给我们一个启示:穷尽一切可能方法,验证A’是不是A,如果全是,那么A就是A。

恒等态射的唯一性

对于一个对象,可不可能有两个不同的恒等态射呢?不可能,恒等态射必然唯一,这可以从恒等态射的单位律推出。

我们简要证明一下:

假设同一对象A有两个恒等态射Id1和Id2,它们不同,即:Id1 ≠ Id2。

显然,这两个恒等态射既是从A出发的态射,又是进入A的态射,于是按照恒等态射的性质,我们有:

把Id2看作进入的箭头,用Id1的单位性质,于是有:Id1∘Id2=Id2;对于这个得到的等式,我们用Id2的单位性质,有:Id1=Id2,然而这和我们的假设Id1 ≠ Id2矛盾。

因此 Id1 ≠ Id2 不可能,所以 Id1 = Id2。

因此恒等态射若存在,必然唯一。

而范畴论规定,恒等态射存在,所以恒等态射在范畴论中存在且唯一,即每个对象有且仅有一个恒等态射。

母范畴(Meta Category)

学习范畴论的困难在于它非常抽象,这是个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范畴的具体例子,每一个例子都是范畴,但又不是范畴的全部。

这就好像我们在海边捡贝壳,我们捡到了一个扇形的贝壳,于是我们认为贝壳就是扇形的,但是另一天,我们居然捡到了一个圆形的贝壳,这让我们非常兴奋,原来,贝壳也可以是圆形的。我们信心满满,认为贝壳就应该是扇形的或者圆形的。这天,我们在海边又发现了一个椭圆形的贝壳,我们困惑了,这个圆形的家伙到底是不是贝壳?经过反复的思考,我们发现,贝壳有着更加深刻的结构和性质,这个结构和性质,并不依赖于具体的形状,虽然每个具体贝壳都有个具体的形状。

我们在本节所给出的范畴的定义,是纯公理化的,就是说,它是逻辑的起点,它 —— 并不是任何其他数学概念的推论。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做:Meta Category,即母范畴。您在其他的文献中,Meta Category 可能会被翻译为元范畴,但是元范畴不够通俗,而且也不够形象。叫做母范畴,我们可以采用描述法,更好地把握元范畴这个概念。

A metacategory is purely axiomatic, and does not use set theory.

母范畴是纯公理化的,它不依赖集合论。

就是说,你可以将本节定义的范畴概念,作为公理,也就是逻辑的起点来用。在该观点下,我们会看到范畴的很多具体例子,而这些例子,贯穿了很多数学问题、数学分支、数学概念和数学陈述(命题)。

母范畴的通俗描述

母范畴就像照进不可名状的世界的光线,在该光线下,无数的问题、概念、命题自然而然地诞生出来,将世界呈现为一个有形的轮廓。而分散在数学各个角落的问题、概念和陈述,不再杂乱无章,相互孤立,而是成为一个整体的一部分,这个整体就是母范畴。

母范畴是一个神奇的范畴,它将各种不同的数学分支,作为其可能特征的“化身”或“具体化”,与其相连。对各数学分支的追本溯源,我们就回归到母亲的怀抱 —— 母范畴。

反过来,当我们探索新的领域,发现问题、建立概念、陈述和命题时,母范畴就化身为这些具体的问题、概念和命题,使我们的新探索,自然成为母范畴的一部分。

以上关于母范畴的通俗描述,取法了亚历山大·格罗滕迪克(Alexander Grothendieck)的书《收获与播种》中的一些叙述方式。在学习范畴论时,我们经常会问,范畴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我们总是想马上搞清楚,范畴到底是什么意思,它的全部是个什么样子。

我想,上述描述是个比较好的回答,范畴是什么?它是一个母亲般的观点。

这篇关于通俗范畴论4 范畴的定义的文章就介绍到这儿,希望我们推荐的文章对编程师们有所帮助!



http://www.chinasem.cn/article/1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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