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英语语法 专有名词,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人名(如Genghis Khan)、地名(如Taibei)等都是专有名词。因为它所代表的对象只有一个,也不适合加a(n),所以可以不用限定词。为什么只有一个的东西也不能加a(n)呢?因为如果用a Genghis Khan来代表成吉思汗,那么这里指的是one Genghis Khan (一个成吉思汗)的意思。亦即在此句中暗示有第二个成吉思汗存在,所以才特别需要标示是“一个”。如果只有一个成吉思汗存在,就不必这样标示,只要说Genghis Khan,大家也就知道在说谁了。加a(n)与加-s是一体的两面,我们用这两个符号分别来表示单、复数。如果一个名词不能加-s(或者是作不规则复数变化),那么它也就不能加a(n)。专有名词就是如此。
要判断一个名词是否为专有名词,有时并不是那么容易。像Sunday这种字,一个月中可能会有四到五天,所以我们可以说:
There are five Sundays this month. (这个月有五个星期日。)
这时候它就不算是专有名词。可是在一个星期中星期日只有一天,所以我们也可以说:
I have an appointment on Sunday.(我星期日有约。)
这时它就是唯一的一天,也就算是专有名词。
放在补语位置的专有名词最难以判断。补语和主语(或宾语)之间有同等的关系,如果主语(或宾语)是专有名词(例如人名)的话,那么它的补语既然和它同等,便也会被当做是专有名词来使用,条件是在补语位置上的名词也必须具有“唯一”的性质。例如:
Mr. Elson was president of the high school.
(埃尔森先生曾是这所高中的校长。)
本句中Mr.Elson是人名,而且没有第二个存在,所以不能加-s,也不能加a,我们就可以不用限定词。而在补语位置上的president本来只是个普通名词,并不是只有这所高中才有校长,而且这所高中的校长历来也不只埃尔森先生一人。因此,“校长”为普通名词,而“埃尔森先生”为专有名词,两词性质本不相同。可是,因为在此句中“校长”是埃尔森先生的补语,可以和埃尔森先生划上一个等号,所以可用专有名词来诠释它。再者,当时这所高中校长一职确实只有埃尔森先生一人,因此也支持这个诠释。所以president一词没有限定词。这就是把它当作专有名词的结果。再看下例:
Some say he was a better president than Mr. Robert.
(有人说他当校长,比罗伯特先生干得更好。)
在这个从属子句中,主语he就是埃尔森先生。president仍然是主语补语,可是这里就要加a了。为什么?因为在上下文中和罗伯特先生做比较,这么一来就有前后两任校长,可以加-s,不是专有名词了。还有:
Mr. Elson is also a member of the Council of the city.
(埃尔森先生也是该城市政会委员。)
本句中a member of the Council也是埃尔森先生的补语,类似 Council of the city。可是高中校长同一时间只有一人,市政会委员则有很多人,所以a member需要交代是“一名”,而非专有名词。
另外,当同位语是补语时,注意是否为专有名词,例如:
Mattin Wales, 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 at the time, wore a mustache.
(马丁·韦尔斯,当时的足球队长,留有小胡子。)
句中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般称为同位语,其实就是who was 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 at the time这个形容词从句的省略。其中who代表马丁·韦尔斯,而Head则是主语补语,和马丁·韦尔斯是同等关系,所以仍然算是专有名词,不必用限定词。
写主语补语时,要注意该补语是否为专有名词。写宾语补语时也是一样。例如:
Clinton made Gorle campaign partner of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克林顿选择戈尔为总统大选竞选搭档。)
句中campaign partner没有限定词,当专有名词使用。因为它是“戈尔”的宾语补语,与其为同等关系。而副总统搭档只有一人,所以它便成为专有名词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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