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常见软件许可证,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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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的价值只能通过知识产权体现。根据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律:这种价值是通过法律授予权利人一定的专有权利,然后借助权利的使用许可合同制度来实现,最后达到他人及社会公众对其成果的共享,同时软件企业可以收回前期开发等投资,继续开发、升级以及推出新产品,并且获得利润。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动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商业软件和开源软件(自由软件)在版权法的意义下,主要是他们在流通机制方面使用的许可证不同。软件可以按照版权的许可证,大致分成商业软件、开源软件(自由软件)和共享软件三大类。
商业软件许可证分析
在一定程度上讲,软件的使用许可费是软件实现其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通过软件的使用许可费,商业软件企业得以收回成本、获得利益,并继续开发新产品,或不断提升软件的性能和品质,形成良性循环。由于面对各种市场需求,企业不但需要开发出各种软件产品,提供各种软件技术服务,而且迫使企业采用各种使用许可证和价格,进行竞争,从而形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软件市场和不断发展的产业。
● 商业软件的许可证一般明确许可方的版权归属、法定权利并比较完整地保证了软件开发者的权益。
● 商业软件一般提供瑕疵担保,违约责任。
● 商业软件许可证针对不同的环境和被许可人(用户)提供各种不同的文本。
● 越来越多的商业软件许可证中包含了如安装、培训、运行支持、排错性维护和版本升级等技术服务内容。明确约定由谁负责提供服务,是否收费,即技术服务费用是否含在许可费用中,或者需要另行收费等。
开源软件许可证分析
“开源软件”源自于“自由软件”,“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的主要区别在于给出定义的角度不同。“开源软件”(Open Source Software,也有译为“公开源代码软件”)是技术层面上的定义,即源代码是公开的。而“自由软件”则是知识产权许可层面的定义,即被许可人可获得很大程度的自由。
开源软件(自由软件)的基础仍是版权法,开源软件(自由软件)仍是享有版权的。
开源软件与传统商业软件的基本区别在于两者许可证或许可方式的不同。
目前,经OSIA认证的开源软件的软件许可证已增加到约60余种(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源协议。
根据开放源代码首创行动组织的开放源代码的定义(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该组织对开源软件及许可证的认定标准有如下几个方面:
● 发布的自由
● 关于对源代码的要求
● 关于演绎作品
● 关于源代码的完整性
● 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
● 不得歧视任何应用领域
● 关于许可证的发布
● 关于程序的部分
● 许可证不能影响其它软件
典型的开源软件许可证分析
BSD许可证
相对于其他开源软件许可证,特别是GPL许可证,BSD(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许可证可能对被许可人来说是最“宽容”的,虽然BSD许可证具备开源软件许可证普遍的要求,但BSD许可证只要求被许可者附上该许可证的原文以及所有开发者的版权资料。通俗地说,BSD许可证看重的是“名”,在“利”方面,BSD许可证给予被许可者充分使用(包含商业使用)源代码的权利。
BSD许可证完全不会产生像GPL许可证那样的“病毒效应”,为开源软件,特别是作为学校、公共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开源软件转化为产品等充分利用敞开了大门。
GPL许可证
GPL许可证是自由软件联盟GNU的开放源码软件许可证的一种,是开放源码软件领域最富盛名的一种许可证,同时,GPL也是开放源码软件领域对被许可人权利限制最严的许可证,它集中体现了纯粹的Copyleft精神。
GPL首先是承认软件的版权——软件有原始的版权所有者,然后纳入自由软件的版权许可约束。在承认版权的前提下,通过软件的版权许可来实现自由权利的要求。GPL许可证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要求根据GPL许可证发布的软件(如:最有影响力的Linux)修改、翻译的演绎作品,甚至只要其任何一部分代码是以GPL发布的,那么全部程序也必须受GPL许可证的约束,即继续遵守GPL许可证的规定,有些人将其称之
为GPL的“病毒效应”。
LGPL许可证
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MIT许可证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软件商业化
商业软件的成功:版权保护、营销策略、捆绑许可、专利保护、商标保护
开源软件的成功:部分版权保留、自由开放授权、商标保护、服务收费、硬件捆绑
开源软件商主要是通过服务为王、合理收费、软件免费、硬件收费等方式来盈利,开源软件的盈利模式正在探讨中。
补充:
apche许可证
它允许你:
• 自由的下载和使用 Apache 软件,无论是软件的整体还是部分, 也无论是出于个人目的,公司内部目的,还是商业目的。
• 在你创建的类库或分发版本里使用 Apache 软件。
它禁止你:
在没有正当的权限下重新分发任何源于 Apache 的软件或软件片段。
以任何可能声明或暗示基金会认可你的分发版本的形式下使用 Apache 软件基金会拥有的标志。
以任何可能声明或暗示你创建了 Apache 软件的形式下使用 Apache 软件基金会拥有的标志。
它要求你:
在你重新分发的包含 Apache 软件的软件里,包含一份该许可证的副本。
对于任何包含 Apache 软件的分发版本,提供给 Apache软件基金会清楚的权限。
它不要求你:
在任何你再次发布的包含Apache软件的版本里,包含Apache软件本身源代码,或者你做的改动的源码。
提交你对软件的改动至 Apache 软件基金会(虽然我们鼓励这种反馈)。
这篇关于常见软件许可证的文章就介绍到这儿,希望我们推荐的文章对编程师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