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 | 含义 |
不燃性 | 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 |
难燃性 | 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烧性构件。 |
可燃性 | 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 |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的具体判定条件有三个:
1、支持能力: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构件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
2、完整性: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
3、隔火作用: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适用于分隔构件,如墙、楼板等。
某一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取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丧失隔火作用的时间的最小值。
支持能力、完整性、隔火作用的关系如下:
1、失去支持能力,则必然完整性被破坏、丧失隔火作用;
2、完整性被破坏,则必然丧失隔火作用;
3、丧失隔火作用,则不一定完整性被破坏;完整性被破坏,则不一定失去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