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答疑]设计人员需要和涉众确认界面吗,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别把洋垃圾当宝贝-评InfoQ中国“敏捷……”文章(一)
[20210429更新]软件方法(下)分析和设计 第8章 连载
譯揮 (252***66)13:37:20
问一个问题:操作界面是属于需求,还是设计?
/sun(20***677)13:41:07
这个是设计吧,如果涉众要求,可以记录下来作为设计约束
潘加宇(3504847)13:45:40
书上有讲。(20***677) 说得对
譯揮 (252***66)13:48:37
知道。应该是属于设计。一些需求总是会涉及到一些单据,如报销单,这个报销单业务人员是有要求的,通常都会认为是需求。设计人员设计出来以后,再给业务人员去确认,这个确认动作叫什么?叫需求确认?或者叫设计确认?
潘加宇(3504847)13:49:45
设计人员 不需要 和 涉众 确认
潘加宇(3504847)13:50:27
涉众也没有这个资格和责任
譯揮 (252***66)13:55:56
那向需求人员确认?
潘加宇(3504847)13:59:02
确认不确认,这是一个交流手段的问题
但各工作流和所需要的不同技能,知识要理清楚。
譯揮 (252***66)14:00:53
是不是这样理解,业务部门提供的报销单据原始样子,是一个需求素材,其中可能包含了某些涉众利益,系统所设计的界面可以参考这个单据样本并充分吸纳涉众利益要求。
潘加宇(3504847)14:01:27
【涉众】---需求素材,需求视图---【需求人员】-----需求规约-----【设计人员】-----分析,设计-------
潘加宇(3504847)14:02:26
就是因为 需求素材 和 需求 是多对多的, 需求 和 设计 也是多对多的,才需要人来思考啊
潘加宇(3504847)14:03:44
如果涉众拿出一张单据,就直接映射一条需求,然后也直接生成一段代码就用。还要那么多环节干什么
Thinker(11***314)14:04:35
潘老师分析好精辟
潘加宇(3504847)14:05:21
你刚才提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有这个一对一的思想。
认为
业务人员提供的单据==需求=最终的实现,所以设计人员可以直接和涉众验证
譯揮 (252***66)14:06:38
明白了
潘加宇(3504847)14:06:59
但是,一张单据背后,隐含各种不同稳定级别的需求:用例、路径、步骤、约束。同一份需求规约,也可以有不同的分析手段,即使是同样效果的界面,实现的手段也有很多种
譯揮 (252***66)14:07:47
换一个问题:需求人员在考虑完涉众的单据后,如何描述涉众的界面需求?
潘加宇(3504847)14:08:08
复习第6章
譯揮 (252***66)14:11:55
书是是讲清楚了
潘加宇(3504847)14:12:14
可以先写一下,再贴出来
潘加宇(3504847)14:12:36
把整个需求规约写一下,再贴出来,包括涉众利益
譯揮 (252***66)14:13:08
这个观念在大多数人脑子里是很难转过来的,现在大量的就是需求和设计不分,都写在一起了。
譯揮 (252***66)14:42:21
单据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并要求编码连续 --- 这个可以作为需求写在业务规则里吗?
潘加宇(3504847)14:43:37
"单据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并要求编码连续"不这样,涉众在意吗
譯揮 (252***66)14:51:37
在意,人工编号,难于管理
潘加宇(3504847)14:53:36
那"单据数据应该由系统保存好,并可以查询"是业务规则吗
譯揮 (252***66)14:54:30
不是
譯揮 (252***66)14:55:17
有一类提法,这个要由系统自动生成,那个要由系统自动生成,这一类"需求",叫什么?
潘加宇(3504847)14:56:22
这个也一样的。
系统生成******。这是一个步骤。
******里的字段列表里有【单据编码】,还有涉众规定的单据编码的格式
潘加宇(3504847)14:56:37
"自动"二字是废话
潘加宇(3504847)14:57:08
如实按照用例路径步骤写出来
譯揮 (252***66)14:57:16
生成编码的规则,是应该算算法,还是业务规则?
譯揮 (252***66)14:57:49
可能对编码规则有要求
譯揮 (252***66)14:58:04
明白了
潘加宇(3504847)14:58:28
涉众关心他想要的那种格式的编码是怎么生成的吗
譯揮 (252***66)14:58:30
需求阶段,可以写编码规则,不可以写算法
譯揮 (252***66)14:59:20
一般会有一个格式要求,如年+业务类型+序号,等等
潘加宇(3504847)15:00:22
头脑不清的开发人员把所有逻辑都叫做"算法",以为这样显得高大上。"算法"是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概念,是实现的手段。
潘加宇(3504847)15:01:43
书中第六章讲了的
"业务规则不等于实现算法"
Saturn(2***11)15:02:04
是啊,一般程序也就是输入、输出、增删改查。组合一下就完成了业务。
譯揮 (252***66)15:02:06
知道。是应该把业务人员对编码的这些格式要求,作为业务规则吧
潘加宇(3504847)15:03:16
可以,但要仔细过滤,一定是来自涉众的知识,"不这样不行"的
潘加宇(3504847)15:03:22
来自开发人员的肯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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