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重点名词简答及论述)

2024-08-24 00:52

本文主要是介绍物权法(重点名词简答及论述),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名词

1、物权的保护: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

2、所有权:指一切为人们所拥有、控制财产的权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但在法律观念中,则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

3、财团抵押权:将企业现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视为一个整体,于其上成立的抵押权。

4、最高额抵押权:对于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预先确定一个最高的限度而设立的抵押权。

5、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7、业主的管理权:指基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构造,业主在建筑物的权利归属以及使用上,形成了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并基于此共有关系而享有管理权。

8、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物的担保的竞合,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9、物权: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10、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时,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1、抵押权的设立:当事人依据物权法和其他法律规定通过法律行为或完成一定公示方式在抵押物上实现抵押权。

12、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只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13、担保物权:指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和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债权人直接取得或支配其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14、动产浮动抵押:又称浮动担保,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担保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5、地役权:指不动产使用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16、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是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

17、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

18、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占有人的占有被非法侵害时,占有可直接对侵害人也可向法院提起保护其占有的请求权。

19、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并存:指同一债权既有以担保物权的形成担保债权,又有以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形成担保债权。

论述:

物权的法律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A.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具有标的物直接行使的权利,无需他人的意思或者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B.物权的物权人是特定

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物权人直接支配标的物是物权的基本内容。任何种类的物权都以权利人对于物的直接支配为特征。但是支配范围的大小依物权的种类而定,另外物权中对于物的支配不一定都是有形的。C.物权的客体是物,首先原则上是指有体物,其次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性质决定了,如果物权的标的物不特定化,物权人无从对其进行直接的支配。因而物权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即以物单独所具有的特征加以确定的物,最后物权的客体一般应是独立物,即能够单独、个别地存在的物。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物权作为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的目的在于,享受物的利益,这里的利益分为物的归属、物的利用、就物的价值而设立的债务的担保。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A.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无上权利的行使的干涉,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B.同一物上内容到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即一旦某物上被设置了物权,那么同时也就排除了他人在其上设立与之不相容的另一物权的权利。

物权的优先效力

概念: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内容: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这种优先效力是指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一般来说,两个在性质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上,故而后发生的物权根本不能成立。如果物权在性质上可以并存,则后发生的物权仅于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先发生的物权优先于后发生的物权。2、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表现在两方面:A.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由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也有极少数的例外。B.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

物权法的内容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整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人对物的支配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物权法对这一支配关系进行着全面的法律调整。

主要内容:1、支配关系的内容,即物权法规定了人对物的支配范围。A.人对物的全面的支配关系,既包括于对物的价值的支配,也包括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在物权法上形成所有权制度。B.人对物的利用关系,在物权法上形成用益物权制度。C.人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关系。物权法调整非所有人基于债的担保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关系,在物权法上形成担保物权制度。D.人对物的占有关系。物权法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交易的安全,调整人对物纯于事实的占领、控制关系,在物权法上形成占有制度。2、支配关系的变动,即支配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物权法对支配关系的变动的调整是对财产关系的调整。A.支配关系的产生,这是在主体之间形成支配关系。B.支配关系的变更,即支配关系的客体、内容的变化。C.支配关系的消灭,这是支配关系因一定的事实的发生不存在了。3、支配关系的主体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关系,由于支配关系的排他性、绝对性的特征,其对物的静态支配和动态的变动,都会涉及到其他利害关系人,即第三人的利益。物权法调整支配关系的主体与第三人的关系,在物权法上形成第三人保护的法律制度。

物权法的性质

1、物权法是私法。物权法属于民法范畴,民法又属私法范畴,故物权法是私法。2、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以人对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为调整关系,所以作为私法的物权法属于财产法。3、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表现在:A.物权的类型和内容、物权的公示方法和物权的效力等都要由法律作出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其协议加以改变。B.物权变动的规则、原则上是强行性规范,这些规范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任意变更。C.为了保证不动产权利人正当行使权利,保障人民的生存和生活需要,物权法规定了相邻关系规范对不动产的权利和行使作出干预。D.物权法为了充分体现物尽其用原则对一些不动产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干预。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

包括物权的公示原则和物权的公信原则。

1、物权公示原则

概念:指物权的设立、变动必须采用法律许可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展示以获得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原则。

基本内容: 1、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作为登记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作为其享有的公示方法,以交付作为其变更的公示方法。2、物权公示的效力。登记、占有、交付等,物权公示的效力如何,世界各国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义。A.成立要件主义,不仅赋予法定公示,以社会的公信力还把登记与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之一,如德国瑞士。B.对抗要件主义,只赋予法定公示方法的社会的公信力不把它作为物权变动要件,如法国、日本。C.折衷主义:是成立要件主义和对抗要件主义的一种立法主义。但在兼案同时,往往有所偏重,或以成立要件主义为原则,以对抗要件主义例外,或以对抗要件主义为原则以成立要件主义例外。

2、物权公信原则

概念:指物权变动按照法定方法公示后,不仅正常的物权变动产生公信后果,而且即便物的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的原则。物权法规定了公示制度必然要规定公信原则,主要用于不动产交易。

基本内容:1、我国《物权法》16条确立了权利登记效力,存在产权争议时首先应以登记簿作为产权确立的依据,具体来说:A.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认定为真正的权利人。B.如当事人想通过合同设定某种依法应办理登记但尚未登记的夜没有完成公示要求则人们可以相信此种债权并未产生。C.依法要办理登记的物权,即便已经发生物权变动,但没有通过登记和表彰,人们也无法相信此种物权已经发生变动。D.登记一旦被注销或变更,即使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在法律上也认定其权利不存在了。2、公信力是在交易过程中因涉及第三人才可能发生的效力。具体来说:A.所谓公信力实际上是保护第三人的实际利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产权争议,实际上只涉及物权归属等内容等实体物权争议,而不涉及公信力一般不能采用权利的推定效力来涉及物权的归属。B.公信力维护的是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安全,《物权法》16条其实包含了对信赖登记产生的信赖利益保护。而最直接保护信赖利益的规则是106条。

简答:

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1、物上请求权是请求权。属于行为请求权,也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请求权。2、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效用,它以恢复物权的支配状态为目的在物权存续期间不断地发生。3、物上请求权附属于物权,物上请求权不同于债权等请求权。

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从立法政策上说,所有权是受限制的不是绝对的。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出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是他物权的源泉。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应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2、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于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3、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4、相邻关系的规则一般应有法律明文规定。

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也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利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要件:1、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是公信原则的体现。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债权人,直接取得或者支配其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特征: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旧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指以他人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客体是土地并以该土地属于他人所有或者使用为要素。2、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体现在两方面:A.地役权必需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转移,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让与。B.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关系

共同点:属于他物权范畴,且都是实现所有权的方式。

不同点:1、内容上的不同。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其设定目的是为了获得物的实用价值,因而被称为使用价值权,侧重对标的物实用价值的支配;担保物权所支配的是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保证担保物权人能够对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2、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或约定或法定,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而担保物权权利人不能当即实现权利,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已介清偿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能行使变价受偿权,它以债权存在为前提,在债权实现后,担保物权随之消灭。3、性质不同。除地役权外,用益物权不具有从属性,且主要是独立物权;而担保物权因具有从属性,故是从权利。4、目的和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人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物的使用、收益,进而获取物的实用价值,则必然要以对权利客体的实体支配为条件;而担保物权中,其设立的目的并非是行使对物的使用收益权,所以不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为要件。5、客体不同。用益物权通常以不动产为客体;而担保物权客体可为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物权请求权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指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

特点:1、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法保护物权的特有方法。物权请求权是一种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也是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的一种方法。2、物权的请求权与物权是不可分离的,且具有共同的命运,物权请求权随着物权的产生、转移、消灭而产生转移、消灭,物权请求权不能单独转让。3、物权请求权主要是为了恢复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物权请求权之所以不同于侵权请求权在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恢复对物的圆满支配。4、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四种,即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恢复原状。5、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1、对基础原因的要求不同。按份共有人之间的关系有偶然性;共同共有需要各共有人之间有基础原因存在。2、权利义务的享有或承担方式不同。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所享有权利因共有关系性质不同而存在区别,按份额享有权利义务;而共同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义务权利。3、在对共有物的处分问题上。按份共有需2/3多数同意;共同共有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4、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同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分割时可请求分割。5、按份共有人可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权利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无优先。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概念和内容

概念:又称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指基于占有的事实所享有的,在占有受到侵夺或妨害的情况下享有的,其与物权请求权都是物权法上特有保护方法。

内容: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人在其占有被侵夺时,有权请求返还其占有物。2、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妨害使占有人无法完全支配其占有物时,有权请求排除妨害。3、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在他人的行为还没有对占有人造成现实的妨害,只是有妨害的可能时,占有人也可以请求预防这种妨害的发生,请求消除危险。4、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占占有物或妨害占有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物权法的适用原则

概念:指《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遵守和运用法的适用。

内容: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物权法作为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的基本法,它是对物权的一般性和原则性的规定,若有关物权的特殊制度的规则、单行法作出了规定,应优先适用这单行法。2、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单行条例、规章等的新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用新的规定。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同一位阶的规范之间,也就是针对两个具有同等级的法律所适用的规则。3、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效力较高与效力较低冲突,较高优于较低。4、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一原则通常被称为法无溯及力原则,即法律颁布后在适用的时间问题上不回溯性的适用到法律颁布以前的案件。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

1、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人以及其他物权人依法享有的要求无权占有其物的人返还该物的请求权。主体是所有人以及其他物权人,对象是无权占有人。2、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已经受到他人以剥夺占有以外的任何行为损害时,物权人享有的请求排除妨害,恢复物权完满状态的请求权。3、消除危险请求权。又叫妨害预防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可以在他人可能以剥夺占有以外的任何行为损害自己物权的行使时,有权要求他人消除危险的请求权,其实质是对实际损害的提前预防。4、恢复原状请求权。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后,物权人享有的请求行为人进行修补、重做、更换等措施使物恢复原有状态的请求权。

物权法定主义的概念与内容

概念:物权的种类与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依其意思设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

内容:1、物权的类型必须由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通过约定创设物权种类。2、物权的内容和效力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协定加以改变。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确定,当事人不能自己约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特征:1、区分所有权是在对建筑物进行区分的基础上产生的,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同于传统所有权,就在于它是在对建筑物区分的基础上形成的产权。2、其权利主体是业主,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3、内容由三项权利构成,即专有权、共有权及管理权,具有复合型。4、其客体主要是建筑物,但也不限于建筑物,业主的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已经从建筑区扩展到整个小区。

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

特征:1、共有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两个以上的人。2、共有的客体也是特定的独立物。3、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的享有权利。

共同抵押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又称连带抵押,以数项财产共同担保某项债权,数项财产为同一种,但主债权设定某一种抵押权。

特征:1、必须是在多个财产之上设定的抵押,即抵押权标的为数项财产。2、必须是数个抵押财产担保同一债权,只有数个财产抵押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共同抵押。3、其性质上属于共同连带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特征: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一方面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享有支配权;另一方面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变价后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2、标的物是他人财产。我国民法规定担保物权包括动产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权。3、不移转标的物的占有。抵押权的设定不需移转占有抵押物,抵押权的不移转占有性使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得到双重利用,正因为如此,抵押权必须采用登记或其他方法进行公示。4、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抵押物变价后优先受偿,这是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

留置权的特征

1、以债权人占有动产为前提要件。其行使必须以已占有的动产为对象。2、原则上只适用于动产。3、实现需要通过两次行为才能完成。第一次是留置行为;第二次是留置权实现的行为。4、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指其作为担保物权从属主债权。5、具有物上代位性。

动产浮动抵押的概念、属性与设立条件

概念:又称浮动担保,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担保的现有以及将有的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属性:1、动产浮动抵押的标的在抵押时是不特定的。2、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的动产,不必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处分的抵押动产没有追及的权利。

设立条件:1、浮动抵押的抵押人只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2、浮动抵押的标的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除此之外的动产、不动产均不得设立浮动抵押。3、浮动抵押的设立必须要有书面协议,该协议一般包括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履行期间、抵押标的的范围、实现浮动抵押的条件等。

这篇关于物权法(重点名词简答及论述)的文章就介绍到这儿,希望我们推荐的文章对编程师们有所帮助!



http://www.chinasem.cn/article/1100989

相关文章

线性代数 第六讲 特征值和特征向量_相似对角化_实对称矩阵_重点题型总结详细解析

文章目录 1.特征值和特征向量1.1 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定义1.2 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求法1.3 特征值特征向量的主要结论 2.相似2.1 相似的定义2.2 相似的性质2.3 相似的结论 3.相似对角化4.实对称矩阵4.1 实对称矩阵的基本性质4.2 施密特正交化 5.重难点题型总结5.1 判断矩阵能否相似对角化5.2 已知两个矩阵相似,求某个矩阵中的未知参数5.3 相似时,求可逆矩阵P,使

强调重点元素、弱化辅助元素、去掉无关元素,工控HMI还能好不了

HMI设计,尤其工控领域的HMI设计,千万不要走极端,把界面搞得花哨,或者所谓的美观,切记实现功能才是第一位的。 在人机界面(HMI)设计中,强调重点元素、弱化辅助元素、去掉无关元素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高用户体验和界面的可用性。 1. 强调重点元素: 通过颜色、大小、对比度等方式来突出显示重要的元素,例如使用醒目的颜色、加粗的字体或者特殊的图标来吸引用户的注意力。 2. 弱化辅助元

BLE 数据传输的一些名词

 1、 Profile Profile 可以理解为一种规范,一个标准的通信协议,Profile 存在于从机中。蓝牙组织规定了一些列的标准 Profile, 例如 HID OVER GATT、 防丢器、 心率计等。 每个 Profile 中会包含多个 Service,每个 Service 代表从机的一种能力。 2、 Service Service 可以理解为一个服务,在 ble 从机中,通

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社会静力学:旨在揭示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它从社会的横断面,静态的考察人类社会的结构和制度,寻找确立和维护人类社会的共存和秩序的原则。 2.社会动力学:纵观人类理性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先后必要阶段,所叙述的是这一基本秩序在达到实证主义这一最终阶段之前所经过的曲折历程。 3.社会事实: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说是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

CSS学习9[重点]--盒子模型大小、布局稳定性、CSS3盒模型以及盒子阴影

盒子模型2 一、content宽度和高度二、盒子模型的布局稳定性三、CSS3盒模型四、盒子阴影 一、content宽度和高度 使用宽度属性和高度属性可以对盒子的大小进行控制。 width和height的属性值可以为不同单位的数值或相对于父元素的百分比%,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是像素值。 大多数浏览器都采用了W3C规范,符合CSS规范的盒子模型的总宽度和总高度的计算原则是: 外

Spark SQL重点知识总结

一、Spark SQL的概念理解 Spark SQL是spark套件中一个模板,它将数据的计算任务通过SQL的形式转换成了RDD的计算,类似于Hive通过SQL的形式将数据的计算任务转换成了MapReduce。 Spark SQL的特点:1、和Spark Core的无缝集成,可以在写整个RDD应用的时候,配置Spark SQL来完成逻辑实现。2、统一的数据访问方式,Spark SQL提供标准化的

数据仓库系统的实现与使用(含OLAP重点讲解)

系列文章: 《一文了解数据库和数据仓库》 《DB数据同步到数据仓库的架构与实践》 《数据湖(Data Lake)-剑指下一代数据仓库》 《从0建设离线数据仓库》 《基于Flink构建实时数据仓库》 阅读目录 前言创建数据仓库ETL:抽取、转换、加载OLAP/BI工具数据立方体(Data Cube)OLAP的架构模式小结 前言 数据仓库是数据仓库开发中最核心的部分。然而完整的数据仓库系统还会涉及

Flink重点原理与机制 | 网络流控及反压机制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选择“设为星标” 回复”面试“获取更多惊喜 0 简介 网络流控的概念与背景TCP 的流控机制Flink TCP-based 反压机制(before V1.5)Flink Credit-based 反压机制 (since V1.5)总结与思考 1 网络流控的概念与背景 1.1 为什么需要网络流控 首先我们可以看下这张最精简的网络流控的图,Producer 的吞吐率是 2MB/

【硬刚Hadoop】HADOOP入门(3):使用(2)安装(2)Hadoop运行环境搭建(开发重点)centos

本文是对《【硬刚大数据之学习路线篇】从零到大数据专家的学习指南(全面升级版)》的Hadoop部分补充。 3 在hadoop102安装JDK 1)卸载现有JDK 注意:安装JDK前,一定确保提前删除了虚拟机自带的JDK。详细步骤见问文档3.1节中卸载JDK步骤。 2)用XShell传输工具将JDK导入到opt目录下面的software文件夹下面 3)在Linux系统下的opt目录中查看

fpga入门名词(1)

这是第一代FPGA ,在 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设计中,LCA(逻辑单元阵列)通常由几个关键组件构成,包括 IOB、CLB 和 Interconnect。以下是这些组件的简要说明: 1. IOB(Input/Output Block) 功能:IOB 是用于连接 FPGA 与外部世界的接口。它负责处理输入和输出信号,可以连接到外部设备(如传感器、驱动器等)。特点: 可以支持多种信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