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专题

45、预制干粉灭火装置的设置要求

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预制干粉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干粉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kg; 2、预制干粉灭火装置的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 3、预制干粉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 4、一个防火分区或保护对象所配备的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数量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而且各个预制干粉灭火装置的启动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转载于:https://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