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js精粹》观感1,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最近新买了本《js精粹》,好书,对于js的讲解非常到位,在有一定js基础上,再看这本书,会收获很多,深刻很多!书籍将this指针分析的很透彻,分为的4种模式也很有新意。
下面先谈谈this体会:
方法调用模式:
当一个函数作为一个对象的属性时,此函数就成为对象的一个方法,则在调用此方法时,方法内部的this指针被绑定为该对象。
函数调用模式:
函数不作为对象的属性,而是单纯作为一个函数运行,则函数内部的this指针与全局变量绑定(如window)。
构造函数调用模式:
函数作为构造函数时,使用new来调用函数,则会创建一个新对象,此对象会默认指向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即新对象可以直接访问函数的prototype所拥有的所有属性(包括函数),此时,函数内部的this指针是与新对象绑定。
apply调用模式:
函数.apply()时,函数内部的this指针与第一个参数绑定。第一个参数可以为null。
使用时,就相当于直接运行func(),只是此func内部的this指针指向apply的第一个参数,func的参数被赋值为apply的第二个参数。
总结:
没有提到call函数,有点奇怪。
第二点:
给类型赋值。赋值操作的步骤和定义类的原型方式相同。
奇怪的一点是:对于Function,Object类型的赋值,可以直接通过Function.newAttr访问到,也能通过Function.prototype.newAttr访问到;但对于Number,String,Boolean类型,则必须通过Number.prototype.newAttr去访问。
第三点:
闭包。这本书对于闭包的讲解,感觉说到点子上了,它说闭包访问内部函数所在上下文环境中的变量时,其实访问的是真实变量,不是变量的一份拷贝。
这样,当在内部函数中多次修改了变量时,最终的变量结果是等于最后一次修改结果的。这个要点在事件处理函数时,最容易让人迷惑。其实就是因为使用的是真实变量。
这篇关于《js精粹》观感1的文章就介绍到这儿,希望我们推荐的文章对编程师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