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行政法学-第十二/十三章:司法审查,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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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第四章:行政行为概述 |
第五章:抽象行政行为 | 第六/七章:依申请/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
第八章: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 | 第九章:行政程序法 |
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
第十二/十三章:司法审查 | 第十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
目录
-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一)
- 第一节:司法审查概述
- 12.1.1 司法审查的概念
- 第二节:司法审查的原则
- 12.2.1 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 第三节:司法审查的范围
- 12.3.1 司法审查的范围
- 第四节:司法审查的管辖
- 12.4.1 级别管辖
- 12.4.2 地域管辖
- 第五节:司法审查参加人
- 12.5.1 原告
- 12.5.2 被告
- 12.5.2.1司法审查的被告有下述 14 类情形
- 12.5.3 共同诉讼人
- 12.5.4 第三人
- 12.5.5 诉讼代理人
- 本章名词解释
- 本章主观题
- 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
- 第一节:司法审查的标准
- 13.1 司法审查的标准
- 第二节: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 13.2.1 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概念
- 13.2.2 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
- 第三节: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 13.3 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 第四节: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 13.4 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 13.4.1 司法审查决定
- 本章名词解释
- 本章主观题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一)
第一节:司法审查概述
12.1.1 司法审查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
【单选题】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是(D)
A.行政机关
B. 人民政府
C. 人民检察院
D. 人民法院
【单选题】下列属于调整国家司法活动的是(A)
A.《行政诉讼法》
B. 《行政处罚法》
C. 《立法法》
D. 《行政许可法》
第二节:司法审查的原则
12.2.1 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管辖范围有限)
(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例外:显失公正可直接变更)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5)不适用调解原则(赔偿补偿案件例外)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变更判决)
【单选题】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负有法定举证责任的是(B)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诉讼代理人
【单选题】下列关于司法审查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D)
A.当事人诉讼地位不平等原则
B.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原则
C. 原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D. 不适用调解原则
【单选题】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的情形是(A)
A.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B. 主要证据不足
C.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D. 违反法定程序
第三节:司法审查的范围
12.3.1 司法审查的范围
司法审查的范围,是指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哪些行政案件拥有审判权。
(司法审查的范围:只管辖具体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外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的是(A)
A.不服公安机关做出的刑事拘留案件
B.不服行政处罚案件
C.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单选题】下列案件中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的是(D)
A.张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违法拘留的案件
B.王某不服税务部门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的案件
C.刘某认为公安机关接到110报警电话迟迟不出警,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其人身权的案件
D.宋某不服单位对其开除公职的案件
【单选题】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
A.某民政局不向张某发放抚恤金
B.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钱二记大过处分
C.某人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张三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资格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王四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单选题】下列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D)
A.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B.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第四节:司法审查的管辖
12.4.1 级别管辖
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都在基层(区)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市级)
1.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省级)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单选题】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A)
A.李某诉某县政府违法罚款的案件
B.张某诉省公安厅违法拘留的案件
C.王某诉县税务局违法罚款的案件
D.赵某诉县工商局违法罚款的案件
【单选题】甲市某进出口公司不服A海关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欲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A)
A.A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A海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A海关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单选题】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B)
A.对教育部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B. 对省卫生厅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C.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D.对某县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12.4.2 地域管辖
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的。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地域管辖: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单选题】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土地属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节:司法审查参加人
12.5.1 原告
(一)概念
指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行政诉讼开始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原告责任的转移
(1)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12.5.2 被告
被告是司法审查中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被告资格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必须是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必须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
12.5.2.1司法审查的被告有下述 14 类情形
(这部分法条有修改,按照修改后的为准)
(1)未经行政复议而直接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经复议改变了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5)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6)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 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7)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为被告;
(8)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9)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 组织为被告;
(10)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 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11)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2)如果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3)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14)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2.5.3 共同诉讼人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称为共同诉讼。
12.5.4 第三人
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2.5.5 诉讼代理人
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或者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是(C)
A.原告
B.被告
C.证人
D.共同被告
【单选题】下列有关司法审查中诉讼代理人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D)
A.诉讼代理人能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也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B.诉讼代理人能为了自己的权益参加诉讼
C.诉讼代理人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当事人双方
D.诉讼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案例分析】某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兴建水电站,并投入生产使用。该公司所在的甲市A区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其违法情况,于2013年11月5日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甲市A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拟申请复议。
1.该公司可以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
该公司可以向甲市A区人民政府或甲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
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复议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被告是A区环保局和复议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本章名词解释
司法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
本章主观题
1.简述我国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5)不适用调解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2.案例分析: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任某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某处买了 1 箱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个苹果是腐烂的。任某第二天到市场找到汪某要求更换,汪某以不是自己出售的苹果为由拒绝更换。任某向汪某表明自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如果不换,以后就别想在此卖东西。汪某对任某的话未加理睬,仍然拒绝。任某恼怒,上前抓住汪某衣领称要带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汪某反抗,用拳猛击任某的头部。任某报警,区公安局警察介入调查,经医院诊断,任某受伤属轻微脑震荡。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汪某作出拘留 10 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医药费 1000元,汪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区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 13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本案被告是谁,为什么?
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是共同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任某是否可以参加本案诉讼?请说明理由。
可以。第三人具备的条件中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案例分析:
一日。张某在某小区遭人殴打致轻微伤。某县公安局认定是赵某所为,决定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 15 天,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等
损失。赵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是张某辨认错误,赵某没有殴打张某,而是蔡某殴打了张某(蔡某为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人),于是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另外把蔡某追加为第三人,由于蔡某是无行为能力人,仅作出了令蔡某的监护人赔偿张某医疗费用的决定。张某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不服,他认为殴打他的人是赵某,而并非精神病人蔡某,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中之所以作出相反认定,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所致,遂对此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张某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为什么?
具备,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张某是治安管理中的权利被侵害人,县公安局对侵害人处以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其被侵害权利的一种救济形式。但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这个行政处罚,他也就具有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
(2)蔡某能否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蔡某在市公安局的复议过程中被追加为第三人,并被裁决赔偿医疗费。虽然他本人无行为能力,但他的法定监护人如认为此复议决定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以蔡某的名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蔡某在复议决定作出不久后因意外事件死亡,那么他的权利要想得到保护,谁有权行使起诉权?
蔡某的近亲属可行使起诉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 11 条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属。
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
第一节:司法审查的标准
13.1 司法审查的标准
1.合法性审查标准
(1)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是否超越职权
(5)是否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2.合理性审查标准
(1)是否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第二节: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13.2.1 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概念
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体系 | 立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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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 | 全国人大(立法机关) |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等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自治区人大 |
地方政府性规章 | 地方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
13.2.2 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时,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对相应规章的鉴别、评价,决定适用或不适用某规章。
【多选题】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包括(ABC)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国务院部委规章
E.地方政府规章
第三节: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13.3 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一审 -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
二审 -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有15天的上诉期 & 接到上诉状的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再审程序又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当有审判监督权或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确有错误,依法决定由有关人民法院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第四节: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13.4 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的种类有:
①维持判决;
②撤销判决;
③履行判决;
④ 变更判决;
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⑥确认判决;
⑦行政赔偿判决。
决定的种类有:
回避、诉讼期限、管辖 、再审等。
【单选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作出(C)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变更判决
D.履行判决
【单选题】人民法院认为某区工商局对甲企业的罚款过重,判决减少部分罚款。该判决属于(D)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单选题】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就判决、裁定范围以外涉及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行为是(C)
A.司法审查判决
B.司法审查裁定
C.司法审查决定
D.司法审查鉴定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司法审查判决可分为(ABCDE)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变更判决
D.判决驳回诉讼申请
E.确认判决、行政赔偿判决
13.4.1 司法审查决定
- 人民法院对司法审查过程中就判决、裁定范围以外涉及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行为。
- 司法审查决定的范围
(1)有关管辖的决定;
(2)关于诉讼期限延长事项的决定;
(3)有关回避事项的决定;
(4)有关再审案件处理的决定。
本章名词解释
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而作出的予以变更的判决。
确认判决: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本章主观题
1.试述我国司法审查的标准。
(一)合法性审查标准
①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②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④是否超越职权;
⑤是否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二)合理性审查标准
①是否滥用职权;
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2.案例分析:
甲厂依法经某市采砂许可证法定发放机关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取得了为期 5 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该市江河管理站划定的乙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用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向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乙区域内采砂。
(1)水电局向丙厂颁发采砂许可证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根据《矿场资源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水电局颁发采砂许可证书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水电局不是土地地质的主管部门,所以不具有颁发采砂许可证的行政职权,其颁发采砂许可证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
(2)甲厂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申请应向哪个机关提出?(本题属于第十一章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甲厂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水电局违法颁发采砂许可证书给丙厂的行为,侵害了甲厂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可向水电局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水电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3.论述司法审查的合理性审查标准。
(1)是否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背离法律、法规的目的,背离基本法理,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形式上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但其内容与法律、法规设定的该职权的用意相去甚远。滥用职权主要有以下表现:
①以权谋私。
②武断专横。
③反复无常。
④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违法。
⑤故意拖延。
(2)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显失公正是明显得不公正,是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意识水准的人均可发现和认定的不公正。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主要有下列情形:
①畸轻畸重。
②同样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同样对待。
③反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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