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SAP VLPOD发出商品管理,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一、概述
发出商品业务简单的理解为跨月开票,即出库与开票不在同一个月份。
常见业务形式有:易损品、物流时间较长等业务中,常出现7月发货,8月甚至更晚才收到客户的收货确认通知(开票通知),且由于物流损坏,客户开票通知收货(开票数量)少于订单数量。因此,需要做发出商品管理。
该业务在系统内的实现方式,为保证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在出库时不计算成本,当开票时对成本和收入一起进行结算。
企业在销售时对成本的记账具有两种不同的记账策略:
1、发出商品时计入成本 (标准)
发货时会计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成本)
贷:库存
开具发票会计凭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2、在发出商品时,不计成本,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在开具发票时,计入成本,冲销发出商品科目
交货时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中间科目)
贷:库存
开具发票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成本)
贷:发出商品(中间科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当启用了POD后,系统会计凭证将有三张:
交货时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中间科目)
贷:库存商品
POD收入确认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如果企业的发货与开票的间隔时间较短,处于同一个会计期间时,对于发出商品是否使用的策略选择不会影响财务核算。
如果企业的发货与开票间隔时间较长,处于不同会计期间时,如果不启用发出商品,将使收入与成本的记账处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导致财务核算的不准确。
二、系统配置
1. 配置发出商品的总账科目
FS00创建总账科目,发出商品本身即是总账科目。可以参考会计科目 893015 设置。
2. 配置销售订单的计划行类别
首次发货移动类型为687,发货在途,此时发出库存为T-在途库存
启用POD,其凭证流为:
3. 定义交货类型
【IMG】:SPRO-后勤执行-装运-交货-定义交货类型
按照系统标准的NCCU-发货在途库存的外向交货复制一个即可
将该交货类型设置为与POD相关
【IMG】SPRO-后勤执行-装运-交货-交货证明-根据交货项目类别设置POD-相关
4. 定义订单与交货类型关联
5. 客户主数据POD控制
BP销售视图-装运页签-POD相关必须打勾
该方法为启用POD的配置方式,若不启用POD,也可以修改OBYC,定价过程等的方式,实现发出商品的管理。
该方案所形成的发票会计凭证为:
若有时间后续补充该方案具体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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