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第四章 类和对象(2),希望对大家解决编程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开发者们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吧!
4.2 类
类是封装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的载体,Java中定义类使用class关键字,其语法如下:
class 类名称{// 成员变量// 成员方法()}
在Java语言中对象的属性以成员变量的形式存在,对象的方法以成员方法的形式存在。本节将对类与对象进行详细讲解。
4.2.1 成员变量
在Java中对象的属性也称为成员变量,成员变量的定义与普通变量的定义一样,语法如下:
数据类型 变量名称 [ = 值] ;
[ = 值]表示可选内容,即:定义变量时可以为其赋值,也可以不为其赋值。
Java代码中使用class关键字来定义类,成员变量的类型可以设置为Java中合法的数据类型,其实成员变量就是普通的变量,可以为它设置初始值,也可以不设置初始值。如果不设置初始值,则会有默认值。Java中常见类型的默认值如表4.1所示。
数据类型 | 默认值 | 说明 |
byte、short、int、long | 0 | 整形零 |
float、double | 0.0 | 浮点零 |
char | ‘ ’ | 空格字符 |
boolean | false | 逻辑假 |
引用类型,例如String | null | 空值 |
4.2.2 成员方法
在JAVA语言中,成员方法对应于类对象的行为,它主要用来定义类可执行的操作,包含一系列语句的代码块,本节将对成员方法进行详细讲解。
定义成员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类型 参数名] ) [throws 异常类型] {…// 方法体return 返回值;}
其中,权限修饰符可以是private、public、protected中的任一个,也可以不写,主要用来控制方法的访问权限,关于权限修饰符将在下一章中详细讲解;“返回值类型”指定方法返回数据的类型,可以是任何类型,如果方法不需要返回值,则使用void关键字;一个成员方法既可以有参数,也可以没有参数,参数可以是对象也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
如果定义的方法有返回值,则必须使用return关键字返回一个指定类型的数据,并且返回值类型要与方法返回的值类型一致。
调用方法时可以给该方法传递一个或多个值,传给方法的值叫作实参,在方法内部,接收实参的变量叫作形参,形参的声明语法与变量的声明语法一样。形参只在方法内部有效。Java中方法的参数主要有3种,分别为值参数、引用参数和不定长参数,下面分别进行讲解。
值参数表明实参与形参之间按值传递,当使用值参数的方法被调用时,编译器为形参分配存储单元,然后将对应的实参的值复制到形参中,由于是值类型的传递方式,所以,在方法中对值类型的形参的修改并不会影响实参。
引用参数,如果在给方法传递参数时,参数的类型是数组或者其他引用类型,那么,在方法中对参数的修改会反映到原有的数组或者其他引用类型上,这种类型的方法参数被称之为引用参数。
不定长参数,声明方法时,如果有若干个相同类型的参数,可以定义为不定长参数,该类型的参数声明如下: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
4.2.3权限修饰符
Java中的权限修饰符主要包括private、public和protected,这些修饰符控制着对类和类的成员变量以及成员方法的访问。如果一个 类的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被修饰为private, 则该成员变量只能在本类中使用,在子类中是不可见的,并且对其他包的类也是不可见的。如果将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的访问权限设置为rpablic,那么除了可以在本类中使用这些数据,还可以在子类和其他包的类中使用这些数据。.如果一个类的访问权限被设置为private,这个类将隐藏其内的所有数据,以免用户直接访问它。如果需要使类中的数据被子类或其他包中的类使用,则可以将这个类设置为public访问权限。如果一个类使用prftected修饰符,那么只有本包内的该类的子类或其他类可以访问此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这么看来,public 和protected修饰的类可以由子类进行访问,如果子类和父类不在同包中,那么只有修饰符为public的类可以被子类进行访问。如果父类不允许通过继承产生的子类访问它的成员变量,那么必须使用private声明父类的这个成员变量。表4.2中描述了private、 protected 和public修饰符的修饰权限。
访问包位置 | 类修饰符 | ||
private | protected | public | |
本类 | 可见 | 可见 | 可见 |
同包其他类或子类 | 不可见 | 可见 | 可见 |
其他包的类或者子类 | 不可见 | 不可见 | 可见 |
4.2.4局部变量
如果在成员方法内定义一个变量,那么这个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是在方法执行时被创建,在方法执行结束时被销毁。局部变量在使用时必须进行赋值操作或被初始化,否则会出现编译错误。
4.2.5this关键字
当类中的成员变量与成员方法中的参数重名时,方法中如何使用成员变量呢?首先来看一下重名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问题。
如果方法中出现了与局部变量同名的参数,会导致方法无法直接使用该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与在showName()方法中的形式参数的名称相同,都为name,那么该如何在类中区分使用的是哪一个变量呢?在Java语言中规定使用this关键字来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this关键字被隐式地用于引用对象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事实上,this关键字引用的就是本类的一个对象,在局部变量或方法参数覆盖了成员变量时,如上面代码的情况,就要添加this关键字明确引用的是类成员还是局部变量或方法参数。
如果省略this关键字直接写成name = name,那只是把参数name赋值给参数变量本身而已,成员变量name的值没有改变,因为参数name在方法的作用域中覆盖了成员变量name。
其实,this关键字除了可以调用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之外,还可以作为方法的返回值。
这篇关于第四章 类和对象(2)的文章就介绍到这儿,希望我们推荐的文章对编程师们有所帮助!